行政工作机构
茨榆坨镇行政工作机构设置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
(2)负责机关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综合文稿的起草及审核、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值班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4)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2)负责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4)负责党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党务公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5)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6)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向镇党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双报到”“三会一课”等制度;
(7)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
(8)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
(9)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觉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10)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11)负责辖区人才工作;承担辖区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12)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统计工作,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
(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教育、民政、社保等领域行政管理工作:
(5)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
(1)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2)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4)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5)负责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6)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业工作机构
茨榆坨镇事业工作机构设置4个,即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依法承担本辖区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辖区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防范邪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5)负责食品安全、小摊点监督管理、协助执法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做好本辖区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
(2)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就业服务、保险服务等工作;
(3)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报刊阅读和科普教育活动;
(5)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6)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7)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和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师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
(2)负责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基地建设;
(3)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林业发展规划、造林施工、新技术、新产品引进、示范推广;
(5)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病虫害检测与防治,搞好林业技术服务;
(6)负责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利工程的实施和水利设施的管护,搞好技术服务;
(7)负责农业机械管理,搞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更新工作;
(8)负责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做好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指导、培训和统计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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