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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0 11:0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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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组长,街道办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行街道党、政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副职负责本片,包村干部深入各村,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公开栏等形式,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截至目前,已在重点村和省道平青沿线张贴专项行动“公告”51份,入户发放明白纸280份。

二是摸清底数,细化排查。结合“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在街道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底排查,在县相关部门配合下,共查处违法建筑29处,涉及建筑面积15028平方米。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督导。依据排查结果,全力做好重点村和重点企业负责人思想工作,确定完成时限,做到应拆尽拆,同时抽调街道精干力量,成立执法中队,由副职带队采取昼夜巡查监管,确保新增违规建筑为零。
   四是严格执法,稳步推进。按照“五个必须拆除”要求,街道、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部签订承诺书,第一时间为违建户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如超期期未拆除的,由街道办联合县执法局、街道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截至目前已有两名党员带头拆除违建2处,涉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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