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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7 09:0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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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响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响嘡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

现将《响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滦州市响街道办事处

2020427


响嘡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上级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要求,在2018年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为全面摸清取水井总体情况,完成电子标识认证,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健全取水计量设施,实现取水井规范管理、精准管理、动态管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

一是明确分工,全面清查。坚持属地为主,落实主体责任,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企业一把手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取水井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并对其负责辖区内所有取水井的清理排查。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村(居)、企业取水井分布情况,综合分析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地表水水源等因素,统筹考虑取水井所在地区、用水户类型、水质水量等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区分情况,一井一策,确保清查到位、规范到位、关停到位。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管控。取水井清理规范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制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地下水开采管控机制,严肃查处明关暗用,停而复用行为。

2、清查对象

取水井按照用途可分为工业和城镇生活取水井、农业取水井两大类,其中工业和城镇生活取水井包括城市集中供水水源井、城镇生活取水井、工业和服务业取水井、矿产开采疏干水井、公共机构取水井、水源热泵井和地热井等;农业取水井包括农村生活机井、农业和林草灌溉机井、水产和畜牧养殖机井等。

清查对象包括全街道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动力机械驱动水泵开采地下水源的机电井,包括用于居民饮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畜牧养殖和其他生产生活取用地下水的正常使用和封存备用的取水井,但不包括农户用于家庭生活和院落周边少量种植、散养家禽家畜的取水井及建设项目施工临时排水井、已经报废或填埋的取水井。

    3、清查内容(附表2  一井一表)

主要包括:基础信息部分:包括取水井位置(方位)、产权和使用单位名称、井深、成井时间、供电电能表编号、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水层位是否属于高氟水等。使用信息部分:包括取水井的取水用途、年取水量、取水计量方式、现状使用状态、供水人口和灌溉面积等。处置信息部分由市统一填写

4、目标要求

结合本次取水井清理排查,同步完成取水井基础信息现场核查,进行电子标识认证,完善取水许可手续,健全取水计量设施,制定关停实施计划。

1)取水井清理排查。4-5月,开展取水井清理排查现场查勘、取水井电子标识安装和信息录入工作,各村(居)、企业要如期上报有关情况和表格。

2)制定取水井关停实施计划。(街道完成)615日前,街道结合取水井清理排查制定2020-2022年取水井关停实施计划,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压采办备案。

3)强化取水计量监控。年底前,全部非农取水户应当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年取水量1m³以上取水户全部安装在线计量监控设备,数据上传至省水资源数据接收中心。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水利部门会同电力部门落实取水井与供电电能表对应关系,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

二、实施步骤

    1、全面排查

农业办组织全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关停行动。各村(居)、企业按照统一要求,对本管理区域纳入清理排查范围的所有取水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井有登记表、村有花名册、镇有统计表”的要求,组织填写取水井清理规范有关表格。具体流程如下:

    1)动员部署(429日前)各村(居)、企业要及时组织村民代表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管理区域内取水井清理排查前期准备工作。

2)取水井清理排查和信息登记(429日至56日)取水井现场排查和信息采集登记是此项工作的核心内容,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及时组织人员逐地、逐井的方式开展摸底排查,填报《  村(居)取水井初步排查表》。上报前,各村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形成书面意见,由取水井所在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6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电子版)、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会议照片(电子版)一并上报至农业办。微信:“响嘡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群”;电子邮箱:xtjdnyb@163.com

3)电子标识认证和安装取水井电子标识牌(5月中下旬)

上级统一制作取水井信息电子标识牌,一井一牌、一牌一码。非农取水井在取水井5米范围内显著位置安装,农业取水井尽量安装在设备或其紧邻的配套设施上。街道组织各村(居)、企业现场进行标识牌二维码绑定,实地采集地理坐标等取水井基础信息;通过APP在线登记,完成取水井信息(表2)系统录入工作,做到有井必查、一井不漏、信息准确。

4)复核报送取水井信息(530日至68日)取水井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市压采办通过机井信息系统导出《取水井信息登记表》《取水井花名册》《取水井统计表》,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的原则,有关负责人进行复核签字确认(负责人签字见表格说明),于68日前报农业办。

5)制定取水井关停计划(530日至615日)由街道制定2020-2022年取水井关停计划,明确年度关停任务。待批准后,街道组织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取水井实施关停。

2、整治规范

    单位整治。街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整治、村委会(居委会)、企业负责督导、街道办负责验收”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一井一策、分类处置,该保留的完善审批手续,该计量的健全计量设施,该关停的限期关停。街道核查街道办组织各相关部门依托登记信息进行取水井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取水井清理排查由村(居)、企业组织实施,并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居)、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街道办工作部署。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主任袁源同志任组长,街道办副主任李健斌同志任副组长,街道(包片)副职为成员的街道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办。各村(居)、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周密安排,时时跟踪,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盯办,同时要明确一名村委成员(企业指定)具体负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

二是强化上下联动。此项工作涉及的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各村(居)、企业要加强配合沟通,上下协调联动,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有井必查,一井不漏。

三是确保数据质量。上报前,街道将抽查复核,确保数据质量。街道对工作进度慢、数据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对迟报、漏报、错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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