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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11:1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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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榛政字[202018号                         签发人:葛立国

 

榛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改善我镇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加快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镇域企业建立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市政府规定,在镇域内应建立二级网格和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镇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一)网格划分

二级网络:在镇域内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榛子镇人民政府。

三级网格:各村村委会、辖区内企业法人为责任主体。

(二)网格监管内容

1、组织建设本镇环保管理网格体系,落实责任人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村、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2、制定辖区环境监管计划,逐年度与各村、企业签订责任书,全面排查和参与处理各类环境问题。

3、落实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的各项污染治理通知,确保镇域内企业依法合规达标排放生产

4、调查和解决镇内环境污染和环境信访工作

5、收集网格内环境现状信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对所有污染和处理的环境问题文件组建归档

6、对发现和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环保分局,定期向市生态办报告全镇环境监管以及其他环保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三)网格职责

榛子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网格化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安全隐患、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违法建设项目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化责任人员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镇政府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及时上报一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3、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上级网格责任主体。

4、保障:镇政府设立相关机构,增加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明确具体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室场所和车辆。

(五)网络监督

1、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标语、电子屏、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各村、企业(三级网格)自我监督:强化各村、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企业在微观环境管理中的主动作用,排污单位建立企业自律体系,通过建立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达到自我监督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部门负责人亲自抓,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监管责任。

(二)抓好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管,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强化分类监管的具体要求,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要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污染源企业“一企一档”档案库。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和网格化监管工作,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环保监管举报电话:7506618。

 

 

 

 

 

 

 

 

                              榛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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