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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7 14:2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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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榛政字[2019]7                                   签发人:葛立国
 

  乡贤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美丽滦州的宝贵资源。为进一步激活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充分发挥乡贤在防范化解信访隐患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组织建设

(一)明确乡贤标准。乡贤是指户籍或原籍在当地(指本村民)或有烟亲关系在当地,以及在当地投资创业的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贤达人士。主要包括下列人员:1、“两代表一委员”。2、各级机关任职的党员部。3、村居“两委”班子成员。4、村居优秀党员、村民代表。5、优秀企业家。6、优秀教师。7、优秀退役军人。8、市级以上道德模范。9、市级以上劳动模范。10、“感动滦州”道德模范。11、村(居)威望高、辈分大的长者。12、其他贤达人士。

(二)建立乡贤组织。建立乡贤联席会议,镇党委书记宋焕强同志担任召集人,党委副书记、镇长葛立国,党委副书记邱春海同志担任副召集人,乡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管维稳工作主任郑宝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乡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村(居)建立乡贤会,召集人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具体负责乡贤的召集、认定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乡贤会在镇党委、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发展、开展工作,并接受镇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二)坚持民事民治。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发挥乡贤会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桥梁纽带、隐患排查、矛盾化解等作用,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村事民议,村事民治”。

(三)坚持补位辅助。准确定位,合理区分乡贤会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定位,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在调解民事纠纷、稳控信访重点人员等方面的不足,形成有益补充。

(四)坚持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创设工作载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自觉接受镇党委的领导和群众监督。

三、乡贤的主要责任及任务

坚持把贤达人士吸纳到乡贤会中,通过开展“村两委+乡贤会”的乡村治理模式,用老百姓的“法”平老百姓的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1、积极配合街长做好信访老户、涉军重点人员的排查,

第一时问将矛盾隐患化解在第一线。

2、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民间“老理”出发,从乡情、亲情入手,用春风化雨的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同时,与法院非诉讼子盾纠纷化解机制相结合,统筹推进社会稳定。

3、重要敏感时期,配合镇政府、村(居)做好信访老户、涉军重点人员的稳控,确保不失联、不失控。

4、积极参与六无(无信访、无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非法组织、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村(居)创建活动。

5、开展引智引才引资,助推区城经济社会发展。

6、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镇、村级提供决策咨询;推动建立健全、实施村规民约,维护公序良俗;协调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

四、工作要求

(一)选准配强乡贤队伍。通过群众推荐、个人申请、支部审查、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表决等方式选任乡贤,每个村至少选出57名乡贤志愿者,由镇政府发放《聘任书》,并做好登记注册。

(二)完善乡贤工作机制。镇政府设立镇信访办为乡贤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村(居)设置“乡贤工作室”,让乡贤工作办公有保障。对乡贤志愿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坚持“严进严出”的原则,乡贤志愿者入队自愿、退队自由。乡贤根据镇、村党组织需要,及时入村进户开展工作,并向镇、村做好反馈。

(三)加强乡贤管理服务。镇政府、村居为乡贤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乡贤开展工作有保障。市联席办建立“乡贤数据库”,整合全市乡贤资源;建立乡贤人员信息台账,动态掌握乡贤信息,发挥乡贤作用。

(四)注重表扬先进典型。镇、村要注重收集掌握乡贤工作动态,对表现突出特别是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矛盾隐患的,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在提拔上优先考虑;是村“两委”成员、优秀村民代表、优秀退役军人的,在全镇内通报表扬,视情给予一定奖励;是其他社会贤达人士的,要通过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并优先推荐为“感动滦州”道德模范候选人。

各村乡贤人士信息登记情况,务于420日底前完成并报镇信访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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