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其他要求公开的内容均要按要求及时公开。
1. 街道行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信息;
2. 领导责任分工;
3. 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信息;
4. 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5.办事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6. 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 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 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滦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