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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0 11: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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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推动辖区物业管理规范有序、良性发展,根据滦州市委办公室、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滦办字〔 2020〕3号)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物委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要求;

(二)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三)负责指导辖区社区物委会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

(五)承担街道对属地物业管理的其他职责。

二、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具体负责;

(二)组织召开街道物委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紧急事件;

(三)指导社区物委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和协调监督;

(四)负责辖区内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五)按照《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受理、指导、监督成立业主大会,做好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六)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监督、指导社区物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

(七)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八)其他应当由街道负责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三、滦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委员会名单

 长:李金明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汝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国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员:姬翠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占林    市政法委副书记

王晓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立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向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王秀华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齐向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滦城街道社区办主任

臧秀云    金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丙兰    亨盛物业公司经理

李金堂    人和物业公司经理

刘翠琴    业主代表

在滦城街道下设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安同志兼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随职务或分工的变动而变动。

四、工作规则

(一)议题提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提出议题建议,呈报组长、副组长审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筹备。物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审定的会议议题,进行会议筹备。

(三)参会范围。根据每次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

(四)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

(五)会议纪要。联席会议结束后,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议定事项,有关单位执行。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在要求办理期限内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要主动研究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制定物业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物业管理改革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我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梳理、汇总、通报有关进展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滦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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