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滦州市经济开发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管线及道路建设方向,滦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滦州市经济开发区市政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就规划(公示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kfqghjsj2020@163.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滦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滦州市滦河西道151号)。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滦州市经济开发区市政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范围
与《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滦州市经济开发区范围保持一致,为钢铁和精密铸造产业园、钢铁和装备铸造产业园、城北新兴产业园、城南化工建材产业园四个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25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35年,滦州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实现管网全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及道路配置完备,极大缓解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及道路的供需矛盾、增强滦州市经济开发区承载力,完善城镇功能,提升滦州市经济开发区形象、品质,进一步落实最新发展理念,补齐短板,完备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高了滦州市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效益。
四、规划内容
1.市政基础设施负荷预测:
通过大量调查和数据统计,确定滦州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指标,并采用多种方法比较分析,相互比较验证,最终确定近期和远期市政基础设施负荷。
2.基础设施场站规划:
包括规划建设给水厂、再生水厂、污水厂、加压泵站,高中压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门站及调压站,供热热源等基础设施,确定其位置、规模、用地等。
3.管网规划:
包括规划建设管网,进行管网平差计算,确定各类管网的布局、管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