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部门职能 >
发布时间:2022-05-10 09:3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园区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反馈、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后勤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协调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文化体育、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武装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开发区财政、统计、科技、物价等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管理;对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或核准;负责辖区内企业审核、企业增资转股等各项变更的审核及工商注册前的各项审核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局工作职责:综合监督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发布区域内安全生产信息,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规划、技术研究和示范工作;指导区域内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区域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测检验。依法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查、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加强园区企业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承办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搞好联络对接;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开发区内项目土地征用、建设用地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的管理事项;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工作职责:负责编制辖区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备和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外客商的日常接待和项目洽谈;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辖区内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市场管理、安全质监环保、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服务指南;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业务和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会同辖区内派驻单位,对其所入住人员进行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招商项目的市场调研、信息处理、招商培训工作;负责提供投资事项的咨询服务,负责项目的评估、论证、跑办工作;帮助投资者办理各类证照手续及审批事项,提供立项、环评、建设等投资事项的“一站式”窗口服务;做好入区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企业投诉的督办和反馈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驻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发布、招聘、人事派遣等人才配置服务工作;负责为进区企业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职业技术资格培训等服务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融服务中心职责:参与开发区的经济决策与管理,参与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财务计划;协助开发区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的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公司财务、会计指导和监督。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